〔自由時報記者陳恩惠、黃立翔/台北報導〕合作金庫北士林分行去年11月遭合庫總行突擊稽核時,爆發櫃員主任林惠聆投資股市失利,以玩具鈔、商業本票「假鈔換新鈔」手法,換走389萬餘元的監守自盜案,士林地檢署昨依銀行法等罪起訴,具體求刑4年;檢方也依銀行法將合作金庫移請法院科以罰金,合庫將面臨1000萬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款。



林惠聆擔任櫃員主任期間因多次「當日沖銷」交易損失,利用大出納身分領取5至700萬現金,於數捆舊鈔中挾帶1捆新鈔。再趁營業空檔攜至分行倉庫內,以刀片割開膠膜,自縫隙取出真鈔,替換預先購入、裁剪成與現鈔相同大小的商業本票及玩具鈔票,再使用原封條重新綑紮,偽充台銀新鈔後回置膠膜內,以此方式每日挪用分行款項,虛增自己存款,每日結束營業搬入金庫時,將有問題現鈔置於較內、下層不易被察覺存放處,避免銀行發現。

文章來源: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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