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中信集團少東辜仲諒、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將入主壹傳媒,外界疑慮未來媒體言論恐將壟斷、喪失新聞自由,因而批評3名經營者的適格性,其中辜仲諒曾因「紅火案」一審遭判背信罪,至今仍未繳還3億元,遭學者、前官員批評不適格經營媒體。

據媒體報導,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邀請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以及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的新加坡私募資金,共同出資新台幣 175 億元購買台灣壹傳媒集團,買賣雙方將於 17 日正式簽約。

不過在簽約前,金管會依照金融法規公開指出,辜仲諒不得經營、控制、與主導壹傳媒。公平會表示,因壹傳媒交易案可能涉及市佔率超過 1/4 的媒體結合、影響市場公平競爭,所以將主動調查。

曾任金管會主委、公平會委員的中研院教授施俊吉表示,衛廣法第11條第3項第2款規定,「曾犯詐欺、背信、侵佔罪經受有期徒刑1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2年者」不得擔任「設立中公司之發起人」。

他說,既然法律有如此規定,而辜仲諒已因「紅火案」被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與證交法判刑9年,其適格性十足堪慮,所以辜仲諒不能投資或參與壹電視之經營。

此外,施俊吉也表示,法務部約談辜仲諒,追查「紅火案」下落不明的三億元新台幣。調查這3億元的不法所得是否已經流向併購壹傳媒的秘密金庫中。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也說,依照銀行法第74條「產金分離」規定,金融機構不得經營其他產業,辜仲諒個人及其家族均涉足金融,肩負保護社會大眾存款安全之義務責任,辜本人更已遭一審判罪背信,甚至尚未繳還3億不法所得,不應再經營媒體。

另外,張錦華也提到,蔡衍明旗下也有保險等金融產業,金管會也應就違反「保險法上產金分離」規範調查。

張錦華表示,蔡衍明所屬旺中集團在併購中嘉後,在無線電視、衛星電視與新聞頻道的市佔率都達到約20%,有線電視則已近30%,報紙與新聞網站也達12%,是目前台灣最大跨媒體集團,也曾遭相關業者抗議使用不公平競爭手段。

施俊吉也指出,蔡衍明的中視、中天新聞、綜合、娛樂台與壹電視處於水平競爭地位,如同擁有中時、蘋果後的市佔率將達到50%,將產生「限制競爭之不利益」,還有併購中嘉對壹電視造成的「市場封鎖」、「差別待遇」等行為,是公平會應該調查禁止的。

新聞提供: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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