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4日電)陳姓男子在民國100年某日凌晨與多名友人騎機車玻璃隔熱紙,在中市大肚山區產業道路攔截蔡姓騎士機車,搶走手機及現金新台幣1000元後逃逸。台中地院依強盜等罪判處陳男徒刑5年3月。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23歲的陳男與友人等多人在100年9月間某日凌晨相約騎機車到大肚山區產業道路,想尋找騎機車行經的大學生毆打。

陳男等人發現蔡男騎機車搭載劉姓友人行駛而來,喝令停車消毒公司,蔡男見狀加速逃離網頁設計,陳男一行騎機車追逐攔下蔡男,並以安全帽毆打蔡男。

陳男喝令蔡跪下,要求蔡及劉2人交出身上財物,不但搶走劉的手機,還取走劉交出的現金1000元,陳男等人得手後,騎機車逃逸。

陳男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法院委託療養院鑑定結果,認定他並無明顯精神症狀,且犯案前能烤肉聚會、騎機車,可見意識清楚。

陳男委任律師以犯行是臨時起意,犯罪所得僅1000元國民服飾,並已與被害人和解,請求減刑。台中地院則以陳男有辨別是非能力,凌晨在路上尋人毆打、強盜,並無足憫恕酌減刑期的理由。

台中地院依強盜等罪判處陳男徒刑5年3月,另同行犯案的王姓及石姓男子則依強制罪台南關山黑糖,各處徒刑4月。全案仍可上訴。1010614

轉載自~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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