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甲級船員短缺已是不爭的事實,船聯會秘書長昨(十八)日出席「航運業社會對話」會議以資方代表身分表示,若「六十五歲以上仍有意願工作而受雇用人僱用者,仍可繼續工作案」順利推動,將對於國內航線甲級船員短缺有效疏解,亦可造福仍需要依靠此工作維持家計之船員。



許洪烈指出,勞委會多年來安排「航運業社會對話」努力的成果亮麗,此次感謝中華海員總工會推出船員工作無年齡上限諸多具有正當性理由的論述,相信本案是國家優質海事勞工政策的一環,且船員法已明定船員與雇用人雙方完整的權利與義務,故在維持現狀不變的情況下,等同醫師法、律師法及會計師法訂定船員工作無年齡上限之法律限制,創新船員事業良好的經營環境如本案,必可成為增強我國船員事業經營者與國際競爭時很有吸引力的重要優勢,爰建請同意,俾利商船市場留住有經驗船員的需求,並傳承優秀船員的工作技能。

目前船聯會亦積極推動成立「商船學校」期使船員能「畢業即可就業」,以增加適任船員之來源管道,以彌補甲級船員不足的現況。

因此共同建議船員法修正第五十一條規定,船員年滿六十五歲退休船員,合於船員體格檢查標準,受雇用人僱用者,得受僱之。

船公司站在資方的立場希望僱用健康無慮的船員,在船舶出航擔負勤務時能確保船舶、人員、貨物都安全。對新進船員可能產生的影響,我國航運團體為增加船員供給,提昇海事院校航海輪機在校學生上船意願,考選部航海人員考試將自明(一○一)年改由交通部辦理,以縮短學生取證時程,使船員職涯規劃臻為完善。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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