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年地價稅尚未繳納的民眾請注意,基隆市稅務局再度寄發催繳繳款書,並提醒民眾在限期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稅務局指出,收到地價稅催繳稅單的民眾,只要二十四日午夜十二時以前繳納,就不會被加徵滯納金。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這批催繳繳款書,是以雙掛號方式郵寄至納稅義務人的戶籍地址,民眾若屬因工作、旅遊、外出而無人代收的情況,依行政程序法條規定,將寄存於戶籍地址所轄郵局,民眾若於家門口發現貼有○○郵局的送達通知書,請儘速至郵局領取。
稅務局也表示,凡逾期從二十五日起,不但不能在便利商店繳納,到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繳納,還要被加徵滯納金,如果超過限繳期限三十天還沒有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稅務局強調,收到繳款書之民眾,若納稅人希望下次無論是房屋稅、地價稅或使用牌照稅繳款書,都能寄到這次的戶籍地或其他地址,可填妥稅單右下聯的「繳款書投遞地址確認單」,並利用背面之廣告回信摺好個人資料,投入郵筒寄回稅務局即可。
文章來源: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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