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消基會對於Youbike服務條款內容所提出的意見,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科長劉嘉祐昨(十)日回應,許多案件處理方式都並非依照服務條款內容,而是採取對消費者有利的方式;目前已請捷安特公司重新針對消基會所提供的意見對服務條款做檢視與修正。



對於消基會說遺失Youbike不論車輛新舊一律要賠償九千元,車輛折舊費用要民眾自行吸收;交通局回應說,這費用主要是營運損失非車輛費用,以一輛車一天周轉率十次計算,一個月約減少三千元收入。不過目前沒有任何因Youbike遺失跟民眾求償的案例。劉嘉祐表示,民眾只要在遺失車輛的第一時間與Youbike服務中心通報,相關租車費用在通報當下停止計算;後續在完成報案手續後,就不會與民眾收取服務條款上規定的九千元費用。

服務條款中規定租車後發現車輛故障,只要在兩分鐘內回到原租賃站還車就不會有任何費用,這部分已在去年十月一日更改為五分鐘。劉嘉祐表示,民眾租借車輛前就應該先做檢查,且相信五分鐘的時間絕對夠民眾再發生問題時回到原租賃站還車。

劉嘉祐表示,服務條款已要求捷安特公司重新檢視、修改後送交通局,屆時會再與市府交保官重新站在消費者立場檢討。

轉載自~ 台灣新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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