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蔡淑芬】



來源所得之認定,可能形成外資對臺灣投資的一大租稅障礙?日商質疑臺灣國稅局對跨國勞務加工之所得認定,將加重其經營成本與租稅負擔,不利引進日資來台設廠加工,值得臺灣當局審酌。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日前與在台投資的日商,針對「台灣會計、稅務法令、公司法更新」召開研討會,與會日商認為,財政部有關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認定原則,將加重其經營成本0.3~0.5個百分點,對利潤僅3~5個百分點的電子業而言,影響重大,更衝擊外資在台籌設運籌中心意願。

財政部2009年9月3日發布實施「所得稅法第八條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認定外國事業提供勞務,若同時在臺灣境內及境外進行,或須經由臺灣居住個人或營利事業參與及協助始可完成者,基於同一交易行為不宜割裂處理考量,其取得報酬亦應認定為在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來源所得。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佟韻玲說,外資企業勞務或加工地雖發生在海外,但使用地在台灣,台灣國稅局會認定所得來源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而予以課稅,此一認定造成外資企業存在所得認列風險。

佟韻玲說,外資在台投資金額自2006年後持續下降,政府喊讓台灣成為亞太營運總部構想,並沒有收到具體效果。

除此之外,外國廠商在台灣租用倉庫存放產品,再將產品輸送到台灣各地銷售,也會引起國稅局認定為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此認定也造成外資企業不願來台設物流中心,反而選擇新加坡作為物流中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日本所資深經理山口和之介紹關於資本弱化、固定資產折舊與退休金提列等議題,並分析在台所發生稅務爭議及案例分析及近期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

熱門:英國 鬼臉婦 惡魔的屁 黑嘉嘉 慣三 交往禁忌 小遊戲 火鍋 以琳

文章來源: 中時電子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金融產業報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