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天提醒納稅義務人,若不想讓國稅局代算所得稅,或變更郵寄地址,應在15日(下週二)前提出申請。

財政部為了提供更好的納稅服務,今(100)年就98年度綜合所得稅內容單純的案件,提供99年度稅額試算服務,將在4月15日寄發,在4月25日前把稅額試算相關書表以掛號寄給納稅義務人。個人如不想適用該項服務或想變更書表寄送地址,請於今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財政部表示,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或變更郵寄地址之方式有以下2種:1.線上申請,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

2.書面申請:填妥申請書,到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可採郵寄、傳真或臨櫃方式辦理。申請書格式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項下或各地區國稅局網站下載。

財政部說,此項稅額試算服務是國稅局主動提供的便民服務措施,適用納稅義務人或同一申報戶的配偶、子女或直系尊親屬,如果因為個人因素考量,不想適用本項服務,或納稅義務人要變更郵寄地址,一定要把握最後期限,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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