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慶豐銀行台南分行趙姓行員,連續3年利用職務之便,偷走10名客戶存放保險箱的黃金、鑽石等價值1千多萬的財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慶豐銀和趙姓員工必須連帶賠償2名被害人損失約台幣1098萬元,銀行也要為監督員工不周,付出549萬元的懲罰性賠償,總共1647萬元定讞,但由於慶豐銀行已經由中央存保接管,將由中央存保負責賠償。



黃澄澄的金條不只褪了色,還掉漆露出鐵條本色,5元硬幣也被噴上金漆,偽裝成楓葉金幣,不過幾百元的東西卻成功以假亂真,換走保險箱裡上千萬的財物。警方:「他把它拿出來以後,就把鐵盒再放回去保險箱裡面。」

就像平常上班一樣自然,前慶豐銀行台南分行趙姓行員利用負責保險箱業務機會,多次偷取備份鑰匙打開客戶保險箱偷東西,再放入噴漆的假金條、金幣跟假鑽石掩人耳目,顧客一開始認為重量沒變沒懷疑,直到有人發現珠寶被掉包,銀行才趕緊調閱監視器,發現任職超過20年的趙姓行員,從2003年到2006年開始犯案,10名客戶受害,損失大約1098萬。

犯案時間長達3年,最高法院認為銀行雖然裝了監視器,卻沒按時檢查,也沒妥善保管備份鑰匙,才會遲遲沒發現行員監守自盜,顯然監督不周,判銀行需另外付給2名女客戶失竊金額5成,作為懲罰性賠償共549萬元,慶豐銀和趙姓行員必須連帶賠償共1647萬元定讞。

中央存保總經理王南華:「因為我們是基於監管的身分,對於慶豐銀行接管之前的案件也需要處理。」

2008年慶豐銀行因為經營不善,由中央存保接管,這筆錢,也將由中央存保負責。

轉載自~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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