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舊的竟已高齡22歲



〔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方志賢、李立法/綜合報導〕根據衛生署最新統計,國內救護車有一成三的車齡逾十年,最舊的竟已高齡二十二歲。為防老舊救護車中途拋錨、故障,延誤病人搶救黃金時間,衛生署著手修法將車齡十年以上救護車強制除役,未來新申請登記的救護車,也將以新車為限。

消防與衛生等公務機關的救護車約使用六到八年就會汰換,私人救護車業者與醫療機構的民間救護車則未必。近年偶有老舊救護車半路拋錨,延誤就醫,有些則冷氣故障,車廂悶熱難耐。此外,衛生署長信箱曾接獲檢舉,有救護車業者疑將都會地區淘汰的老舊救護車,轉賣到東部等偏鄉地區。

老車頻拋錨 影響救護

高市某消防分隊長就表示,幾年前有一部歐系規格的救護車,可能不適應高溫氣候,常出狀況。有一次傷患護送上車了,車子卻拋錨。也曾經送病患到醫院急診室就醫後,準備回隊,引擎突然發不動。

衛生署統計,全國現有兩千一百五十二部救護車中,有兩百九十部車齡逾十年,當中最高齡的是七十九年一月出廠,隸屬於高屏地區某醫院,仍在使用中。衛生署官員表示,救護車勤務繁重、耗損大,經與專家、業者開會討論後,礙於以行車里程數為汰換標準易遭竄改,最後達成「十年即應汰換」的共識。

官員指出,私人救護車公司設立為特許制,業者需向各地衛生局申請許可登記,申請條件嚴格,設立門檻與成本相當高。由於醫療機構也可設置救護車,故有一些個體戶鑽法規漏洞,與醫院協議「靠行」,因而有A縣市醫院靠行的救護車長期在B縣市出勤的怪象,不僅削價惡性競爭,品質也堪慮。

「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因此規定,醫療機構救護車原則上只能以運送該機構的傷病患為限。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不久後將正式公告。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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