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 2日電)金管會表示,為了接軌IFRS,金管會配合研議證券發行人的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預計6月底相關辦法出爐,屆時企業持有的不動產究竟採成本入帳或市價編列將會明朗。



為了接軌國際會計準則(IFRS),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修正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今天邀集專家學者、政府相關單位、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工商團體及產業公會、會計師公會及會計師事務所、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聯會、上市櫃公司召開會議。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吳桂茂表示,今天各單位討論IFRS的議題很多,但是比較聚焦接軌之後,不動產應該是由公允價值(市價)還是成本入帳。

吳桂茂說,會中有專家學者建議,以往國內金融資產對於公允價值的運用,是採循序方式進行,先採附註揭露,再採評價入帳,所以不動產項目可以先採成本模式衡量,並於附註揭露其公允價值,等到市場發展成熟,再用公允價值入帳。

部分業者及會計師認為,投資性不動產,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採成本法入帳,或公允評價。

證交所、櫃買中心及投保中心等認為,考量台灣環境條件及成熟度,為避免公允價值衡量產生偏差,且價格波動太大會影響投資人的權益,建議推動初期,可以要求企業採成本模式。

IFRS接軌時,不動產項目在轉換日的處理,也引起熱烈討論。與會專家學者表示,期望允許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當作成本開帳,可讓企業短時間內資產、淨值增加,日後也不會讓不動產因市價波動,影響企業財務。

不過會計師及業者還是認為,應由企業自行決定是否以市價或重估價當作轉換日的認定成本。

金管會官員表示,接軌IFRS的編製準則預計6月底出爐。金管會明天將找銀行公會等銀行業者,討論金融業接軌IFRS的相關議題。

有些公司如藍天電腦等若要提前公告適用IFRS的資訊揭露,金管會也有規範。

  金管會表示,企業一定要清楚揭露接軌IFRS的確切資訊,如鑑價方式、其他金融資產評價,且要完整呈現,不能只挑對企業有利的項目揭露。1000602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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