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5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預定年底前設立完成,明年1月2日正式運作,董事長、總經理分別由林國全、何聰賢擔任。



金管會表示,今年6月29日總統公布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其中明定應設置的財團法人爭議處理機構,已在積極規劃中。

金管會指出,爭議處理機構董事會及監察人,由主管機關就學者、專家及公正人士遴選(派)之。為利爭議處理機構儘速籌備成立及順利運作,金管會已預先規劃董事長及總經理人選,並報經行政院同意,未來由爭議處理機構董事會完成聘任程序。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林國全為日本神戶大學法學博士,曾任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臺買賣中心監察人、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委員、金管會專任委員等,現任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及投保中心董事,法律學養豐富。

何聰賢為台灣大學農業推廣學研究所碩士,曾任金管會銀行局外銀組組長、金管會駐倫敦辦事處主任等,現任金管會綜合規劃處副處長。1000725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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