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 3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受塑化劑事件影響,造成產品無法銷售或遭退貨的業者,可提出稅捐減免申請,稽徵機關將提供協助並覈實認定,各地區國稅局也會提供稅務諮詢及相關協助。



財政部說明,受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影響的業者若發生商品銷毀或退貨等情形,可申請貨物稅、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免。

在貨物稅部分,財政部表示,已課徵貨物稅的飲料若不能出售,廠商提出原完稅照、存置地點、處理方法及日期,在稽徵機關派員會同銷毀後,可申請退還原繳納貨物稅。

若最近1年度沒有欠稅或違章紀錄,而且申請銷毀貨物數量不超過同期間貨物出廠數量1%者,可以不用派員監毀。

在營業稅部分,財政部表示,業者可在銷貨退回當期或次期,提出申報扣減銷項稅額。

在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財政部表示,退回商品可依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申請報廢損失認定。

另外,有業者反映受到塑化劑事件影響,銷售額減少,希望減少營業稅額。財政部表示,小規模營業人可向所在地各地區國稅局申請減免當季營業稅查定稅額。1000603

(圖為賣場空蕩飲料區,中央社檔案照片)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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