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盧信昌】
用稅務手段達成部分的所得重分配,以緩和階層流動不易的限制,以及貧富不均下社會潛藏的衝突暗流,是文明國家次佳的選擇方案。例如,在1990年的11月,美國國會就曾經制定「奢侈稅」,就針對私人飛機、珠寶、豪華轎車等收取百分之十的額外賦稅。
美課徵「奢侈稅」可為鑑
最近由行政院所草擬通過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即是考量最近以來房地產投資過熱,以及奢華過度下社會風氣會敗壞的隱憂,因此其政策目標遠比美國奢侈稅還來的高遠。情況相對有利的是,台灣奢侈品多數是進口財,而豪宅轉手次數的多寡,也只與財富重分配的效果相關,與國內就業並無直接關係。
其實現代社會階層是雙向循環流動,今日的成就並不是日後成王敗寇與否的當然保證。因此主張任何公共政策時,包括討論稅制設計,就必須盡量跳脫出本位利益的思考,並且要避開短線的利害追逐與選票考慮,才能提出可長可久、又合乎公共利益提升的好手段。
美國課徵「奢侈稅」雖然符合對追求公義社會的期待,但是1992年的國會期中選舉後發生政黨大洗牌,共和黨的新科議員提議廢除奢侈稅,因而奢侈稅施行不到2年。廢除奢侈稅的部分原因是稅入太低,以及有遊艇製造業資遣員工的失業發生。
但別忘記,奢侈稅的實施也有成功的範例。為了維持大城市與小鎮的競爭公平性,美國的職業運動聯盟強制規定球隊總薪資高過上限時,就必須要付出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奢侈稅。施行十多年來,事實證明的確能減少球隊負擔,更有助於球隊間維持實力平衡,讓球賽更精采。
短期稅課不足是必然
在短期內,奢侈稅課不足是必然的。一方面,這些高價商品都屬於耐久財,所以不需有經常性的購買發生;此外,美國的稅制合法漏洞一向很多,富人可以利用避稅天堂的帳戶,和以海外公司的開支名義避開奢侈稅。而當時正值科威特戰爭後的經濟大衰退,奢侈性消費自然也陷入低潮,因此有失業增加其實是非戰之罪。
對台灣來說,一來台灣未必就比美國能夠管好稅務漏洞;再則,有觀光客的消費購買,是發展服務型經濟的重要支柱,大客戶上門時可不要因小失大,錯失銷售良機才好。同時,要防範跑單幫死灰復燃,讓水貨買主少了維修和品質保障;更要嚴格查緝進口商在海關申報時就動手腳的避稅行為。
因此政府必須有更充分的立法旨意與政策說明,以及對於執行細節的規畫,才不致於誤傷無辜,或是引發敗壞官箴的負面效果。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際企業系副教授)
文章來源: 旺報
- Sep 09 Fri 2011 03:13
名家-奢侈稅的經濟成本與社會目標,稅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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